二、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为全面完成财政税收任务,必须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结合当前形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减轻受“非典”影响的行业或企业的负担,使其更好地恢复生产经营、加快发展。二是要认真执行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三是要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运用财政贴息和国债资金的政策效应,促进各类企业持续发展。要加快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农业和技术改造等支出的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四是要认真研究和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培植新财源,把财政税收减收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三、积极组织财税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
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入任务,是确保今年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依法征税,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把该收的钱都收起来,保证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要做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监控及税收征管力度。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办法,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要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偷、抗税行为,认真开展全省金融保险业税收专项检查。要在进一步明确建制镇范围的基础上,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扩大印花税“按营业收入预缴、年终结算”的实施范围。要把税收征管工作作为今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加强税收收入分析与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积极清理欠税,对重点行业和新的收入增长点要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对收入波动较大的行业和地区,要及时查找问题和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管,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加大地方规费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稳定增长。要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费款由地税部门核定、个人缴纳部分费款由社保部门核定的做法,积极推广“税银联网、税保挂钩”的社保费扩面征收办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效率,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等的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