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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建设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基础,建设与整合统一的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接入网、省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国家广域政务内网与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国家广域政务内网在我省的接入范围按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确定;省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建设标准和要求,按照中办、国办有关文件执行。
  省政务内网是党政机关的办公专网,以现有党政办公网络为基础进行建设,主要满足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办公信息的传输、处理。省政务外网是政务部门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系统和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省、市、县三级党政部门通过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并协调实施。
  (三)建设一批重点业务系统,整合开发信息资源。
  紧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金”字工程的统一部署,推进一批与政务公开和政府内部运转密切相关的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即完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金融监管、杜会保障、金税、金关等系统和工程;启动并加快建设金财、金审、金盾、金农、金质、金水等系统和工程。在业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建设专项规划,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统一组织建设国家部署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类重点基础数据库,以及地方法规与标准数据库、信用信息库、办公资源信息库、重大项目信息库、财政税务信息库、国有资产信息库、文化与宣传(省情)数据库、科技成果信息库、人才管理信息库、国际经贸与招商信息库等一批省级重点基础数据库。重点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方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定。党的工作业务系统建设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的统一要求,由省委办公厅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完善电子政务的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安全保密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我省密钥管理中心和数字身份认证中心,建设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建立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和标准规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的法制建设和标准实施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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