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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改办《关于今年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四、落实审改各项配套措施,深化和巩固已有的审改成果
  (一)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
  培育和形成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良好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重点对已经转移到行业协会的审批事项进行具体研究、指导和落实,形成规范性的操作流程,并有具体的监督制约办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在网上规范地逐项公布审批项目的各个要素、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收费标准等。以后除确属不宜公开的以外,不公开的审批项目不得再进行审批。同时,根据“电子政务”的要求,优化时间、人员、设备、财力等审批管理要素,制定相应的审批管理工作程序,逐步试行网上审批。(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委牵头)
  (三)落实机构改革和重新“三定”的各项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抓紧落实各项工作,通过重新“三定”,明确各个部门职能和审批权限,理顺各部门的职责关系,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市编办牵头)
  (四)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动力,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加强沟通,深入调研,早作准备,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五、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审批权力规范运作
  (一)规范审批行为
  认真贯彻《关于规范本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审批的权限和责任逐级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其权责相一致。(市审改办牵头)
  (二)强化效能监察
  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作为当前效能监察的重点。围绕市和区县政府审改的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及其落实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和举报,认真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市监察委牵头)
  (三)进一步建立对行政审批机关和窗口单位的社会评价机制
  组织各个区县依托各自的“一门式”服务中心,开展一些专题性的查评活动,并通过剖析典型事例,促进政府部门统一思想,转变作风,落实整改。明年将查评活动纳入政风行风测评体系,逐步形成一种机制,推动审改工作进一步深入。(市审改办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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