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搞好长宁区建设审批项目的改革
大力支持长宁区建设项目审改的试点,共同研究和制定相关方案,实质性下放权限。推动长宁区不断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的程序、环节和方式,使建设项目审批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难点得到有效突破。(市建委牵头)
(四)继续搞好闵行区社会事务审批项目的改革
在闵行区挑选一些审批频率较高的社会事务审批项目进行试点,提出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的具体意见。抓紧做好对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收费情况的清理工作。(市审改办牵头)
三、不断加大点上突破的力度,探索建立新的管理机制
(一)清理与规范有收费行为的行政审批
抓住涉及企业收费这个重点,解剖典型,分析问题。同时,开展对有收费行为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区别对待,逐步推进。(市财政局、市审改办牵头,市物价局参与)
(二)改进前置审批方式
1、推进和完善企业设立的“并联审批”
凡涉及企业设立的所有前置性审批,原则上都纳入“并联审批”范围。加强对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的管理,明确并联审批的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限以及工作程序,完善相关的工作链接办法。(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参与)
2、推进其他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开展“并联审批”
督促其他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部门,根据“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提出“并联审批”的具体项目。(市审改办牵头)
(三)扩大“告知承诺”范围
制定统一的“告知承诺”实施细则。将在浦东新区实行的19个“告知承诺”事项在其它各区县全面推行。推动市政府各委办局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一批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项目,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审改办、市工商局参与)
(四)加大企业年检改革力度
在各个区县推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的联合年检,有关委办局不得另行在其它时间和地点进行年检。在工商系统开展企业年报(即免检)制度和网上年检办法的探索工作。(市审改办牵头,市工商局参与)
(五)改革建筑项目审图
在争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坚决改革现有的审图方式,在明确责任、缩短周期、取消收费、强化管理等环节上有实质性的突破。9月改革措施出台,第四季度在全市推开。(市建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