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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若干意见

  22.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中国江西人才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立足江西,覆盖中部,面向全国”的市场辐射和人才集聚效能。加快京九和浙赣沿线中心城市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参与“长珠闽”人才一体化进程,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以人才为纽带的资金、产品、技术的梯度转移。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健全供求和资质评价机制,促进经营管理人才配置的市场化。加快推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以及外资积极参与人才中介业务经营,增强人才市场活力。加快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建立人才信息供求发布制度,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充分发挥驻外机构作用,收集、沟通人才信息,为招才引智牵线搭桥。
  23.鼓励人才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或创办经济实体的,办理辞职手续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继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用3年时间为全省每个乡镇选派1名高校毕业生,经过2至3年锻炼,经考试考核合格可录用到机关工作,重点充实乡镇机关。
  五、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24.加强领导,建立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把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指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教育工作要将义务教育控制辍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就业率,高校科研成果增长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科技工作要将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出口额比例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人才工作要将初级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增加人数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各项考核指标落实到位,将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落到实处。
  25.调整投入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要确保教育、科技投入按法定增长。科技三项费要集中70%用于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附加值和市场份额高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加强各级各类科技投入资金的集成,省直各部门科技投入资金要重点支持全省六大支柱产业核心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重大技术攻关。加强科技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加大计划项目的招投标力度,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教育事业规模,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更大效益。
  26.进一步探索和拓宽教育、科技融资渠道。按市场化要求,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引进省外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政府投入为先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资金的投入。综合运用政府各种行政资源,吸引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采取拍卖、租赁、置换等方式,激活和扩大现有教育、科研资源。后勤社会化改革,由高等教育向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加强教育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扩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范围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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