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进一步增强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整合资源,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组建技术研究中心或其他机构,实现人力、物力、信息资源共享。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密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聚合人才队伍,开展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推进产学研对接,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科技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或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试基地,引导科技工作者、投资者进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型企业。
9.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公益性的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规费减免、学生助学贷款贴息额度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教育可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使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
10.以信息技术促进教育现代化。抓紧建设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远程教育体系,组织优秀教师、优秀课件和课程资源,对贫困落后山区实施高质量的直接教学,缩小城乡教学水平的差距。鼓励各类投资者采取多种投资方式,推动多媒体网络电脑教室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启动现代远程培训,利用网络技术,尽快提高边远山区教师教学水平。
三、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和促进发展的能力
1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科研院所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与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合并、合作和联合,实行多种形式的转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提升技术水平。以组建国家级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建设“景德镇中国陶瓷科技城”,探索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的现代陶瓷产业发展新途径。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12.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拓宽合作渠道。巩固和发展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三校两院”的项目中试,争取更多的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进一步扩大对省外、境外、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再创新,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
13.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加快企业信息化工作,重点抓好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选择一批示范企业采用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加速全省制造业信息化进程。力争省重点骨干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在2年内实现管理信息化。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重点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拓宽我省软件产品和服务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各级财政性支出的软件采购,优先支持本省的软件企业,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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