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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3]11号)的要求,省农业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通知》(黔农发[2002]158号)、《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03]62号)和《贵州省优质(名牌)农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黔农发[2003]51号)。各地要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加强优质(名牌)农产品评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工作,实现“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认证、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各类农产品,特别是优质特色农产品,都要积极申报认证,尽快形成品牌,提高产品“身价”和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和执法监督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手段,及时向农户和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标准、品牌等信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强对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尽快淘汰对“菜篮子”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鱼药,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要依法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各类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的健康发展。
  四、加快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特色农业
  抓住农业部把我省列为发展西部特色农业重点联系省的机遇,积极作好我省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科学调整区域布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把示范基地建设与发展名、优、特、新农产品结合起来,加快培育和创造优质名牌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全省各类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都要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实施,其生产示范基地要抓紧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其产品要尽快申报优质(名牌)农产品评价和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各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计划全省每年建设5个左右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同时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等项目。按照农业部规定,凡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出口示范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等项目,必须具有经省农业厅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和经省农业厅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品牌商标标识,否则导农民、经营者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按无公害、标准化组织生产。
  五、把住污染源头,加强产地环境、动植物疫病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控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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