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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按照农业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初步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和市场信息等保障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安全、名牌农产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并与贸易国实现对接。
  三、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市场信息服务及执法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确保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消费,必须按照国务院要求,下大力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市场信息和执法监督等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要按照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要求,积极采用、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抓紧补充制(修)定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为重点的地方标准,逐步实现标准化的生产与管理。计划每年组织制定10个以上省级地方标准,主要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各级农业部门、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要紧密结合,根据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把我省成熟的技术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及其配套技术、农作物新型栽培技术、培肥土壤平衡施肥技术、重大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畜禽高效饲养技术、水产优质高效养殖技术等尽快制定成标准或技术规范。同时,要把标准浓缩转变成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做就见效的“明白纸”,发放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指导农民按标生产,按标管理。
  2、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农市发[2003]8号)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常规性的监测制度,建立长效监督约束机制。抓紧重点建好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尽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测工作。各地要陆续建设完善地(州、市)、县(市、区)级质检机构,形成以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为龙头,以地区级分中心为骨干,以县级快速质检站(点)为基础的检验检测网络。对产地(基地、示范区等)要实行严格的环境检测评价和资质认证制度,严格产地水、土、气的监测,净化产地环境,控制工业“三废”等污染源对农产品的污染。各地要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逐步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培训技术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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