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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大力推进全省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3]8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3年8月13日)

  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78号),要求各地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禁止秸秆焚烧和开发利用秸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认识
  农作物秸秆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之一。秸秆综合利用形式主要有秸秆直接还田(包括机械化还田、堆沤和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开发清洁能源和秸秆加工等。其中最有效、最快捷的是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秸秆还田,不仅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节本增效,培肥地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能防止焚烧秸秆引起的空气污染,对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和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国每年产生的大约6亿多吨农作物秸秆中,通过机械化还田和堆沤腐熟还田利用2亿吨左右,采用青贮、氨化等过腹还田方式利用2亿吨左右,另外还有少量用于气化和加工等,秸秆总量约70%已基本实现了综合利用。我省秸秆资源十分丰富,年生产秸秆约2000万吨,其中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和油菜秸秆的产量占70%以上。但秸秆的利用率不足15%,比全国平均利用率低55个百分点,大量农作物秸秆被弃之不用,放火焚烧或发霉腐烂,既造成浪费又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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