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涉及规费减免、冲抵的“以地补路”项目,项目单位须到市建委开发处办理相关规费减免、冲抵手续。
3、需缴纳的规费均由河西指挥部审核,河西指挥部、市建委审批。
4、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按批示打印“缴费通知单”。
5、河西指挥部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6、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负责台帐、报表和资料归档。
(三)土地出让金及规费的使用
1、土地出让金的使用
(1)用于河西新城区的道路、桥梁、河道、泵站、绿化、景观、公建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政府60亿元资金或资产收益。
(2)指挥部根据土地出让委托协议、拆迁协议、《河西新城区土地出让金征收联系单》等,向有关单位支付征地费、拆迁费、“省集中”费用、业务费、评估费、咨询费、资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用等相关款项。
(3)指挥部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向相关单位返还土地出让金。
2、规费的使用
(1)市权规费
根据宁委办发〔2002〕11号文及市政府〔2002〕38号会议纪要的精神,按市权规费的用途由河西指挥部专款专用。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河西新城区的道路、桥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建房教育地方附加费专项用于河西新城区的教育设施的建设;结建人防费专项用于河西新城区的人防设施建设。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费,由指挥部统一征收,专项用于散装水泥在河西新城区的推广应用和河西新城区建筑物的白蚁防治。指挥部按省、市有关政策负责散装水泥押金和白蚁防治费的返退。
3、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按省、市有关政策返退项目建设单位后的余额,由河西指挥部与“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专项用于新型墙材料在河西新城区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
(2)河西新区道路管网及公建配套建设费
该项费用专项用于河西新区道路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由建邺、鼓楼区代为建设的,分别由两区政府向河西指挥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指挥长会议审核同意后纳入新城区建设计划,报市建委立项。指挥部根据项目概算在征收的配套建设费(建邺、鼓楼区分别核算)的额度范围内,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
(四)土地出让金及规费的管理
1、设立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土地出让金及规费专户,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土地出让金及规费专用收据。河西指挥部实行统一收取、专户存储、专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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