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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促进转移就业的意见的通知

  (三)对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根据其志愿和特长,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
  (四)对继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村劳动力,由农业、科技部门负责进行先进实用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化水平。
  三、组织方式
  (一)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由各市区、开发区为主组织,通过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合力。
  (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农业部门要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单位;农业、科技部门负责抓好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的培训;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劳动任务制教育培训;成人教育部门负责抓好企业在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
  (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任务,提高培训合格率与就业率。各市区、开发区要从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农广校、科技培训中心(学校)及社会效益好的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遴选几处作为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任务的基地。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适应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办好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就业训练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主办的技工学校经费要逐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要加大职工培训投入,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保证对招用农民工的技能培训。
  (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发挥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每年对要求参加职业培训的农民进行登记,推荐落实培训机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市场预测,指导培训专业的设置,定期汇总各类培训和技能鉴定信息,提供给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发布。要实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市、县级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信息联网,积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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