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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畜牧局关于促进全省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3.完善饲料管理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各地饲料管理机构要加大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控,抓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饲料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对生产、经营饲料企业继续实行生产、经营登记证管理,对生产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实行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管理。积极开展饲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认真执行饲料行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推行饲料企业IS09000系列认证和建立HACCP管理制度。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饲料安全突发事件防范预案,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并会同公安、工商、药品、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坚决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添加禁用药品的行为。加强对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严密监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转基因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流向,消除各种隐患,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和规范饲料市场秩序,对于不具备生产条件、饲料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停产整顿,跟踪监测。对于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饲料企业,要取消其生产和经营资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饲料原料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饲料业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将饲料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各相关行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研究和制订饲料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进一步推动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各级饲料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他们真正承担起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价格协调、纠纷调解和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二)稳定完善促进饲料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对饲料行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饲料企业跨区域收购所需的饲料原料。粮食购销企业要发挥仓储优势,进一步搞好与饲料企业的购销衔接,促进粮食转化增值。
  (三)多渠道增加对饲料业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饲料业的资金投入力度,重点用于饲料高新技术开发和推广以及市场信息体系、监督检验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秸秆养畜示范项目和优质饲料基地建设。有关部门要支持饲料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商业银行要加大对饲料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饲料行业,加快饲料业利用外资步伐。各级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研究饲料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做好市场调研,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引导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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