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开展统一灭鼠示范工作。今年秋季,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统一灭鼠示范工作。农村和城市灭鼠工作,分别由县(市、区)农业部门、爱卫会(卫生部门)科学指导,合理防治。省农业厅将选择2个县(市、区)进行灭鼠示范,各省辖市都要抓1—2个灭鼠示范县(市、区),县、乡两级也要抓1—2个示范乡、村,搞好统一灭鼠示范工作。统一灭鼠所需经费,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省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各省辖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整治工作。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为确保全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成立若干督查组,由省直有关单位一位副厅(局)长带队,抽掉专门人员,负责对全省各地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案件查处、企业核查、市场整顿、灭鼠示范、医疗救治、毒鼠强处置七个专门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工作。具体为:
第一组:宣传组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单位:省卫生厅、广电局、河南日报社
主要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毒鼠强的社会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广泛、深入、及时的报道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成果,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对重大案件曝光,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第二组:案件查处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参加单位:省农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任务:捣毁地下生产窝点,严肃案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违法活动,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和整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以往掌握的线索要继续进行追查,对有关部门移交的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查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坚决从严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利用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进行投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侦破打击力度,深挖涉案毒源。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长葛市王纪川制贩毒鼠强特大案件,要逐条线索地追查生产窝点的原料来源、技术来源、包装来源和销售去向,努力扩大战果。对发现的毒鼠强生产、分装、毒饵加工窝点,要明确破案责任单位和人员,尽快查清结案,依法严厉打击。要选择一批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在深挖非法制贩毒鼠强源头方面取得突破。对发现的毒鼠强生产销售线索,必须逐条排查,彻底查清毒源和销售去向。对制贩非法鼠药违法犯罪活动较严重的地方要明察暗访,发现和总结非法制贩毒鼠强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出打击整治和防范此类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要彻底捣毁毒鼠强原药生产地下工厂和饵料配售黑窝点,斩草除根。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从严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