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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山区文化建设抓紧改变山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状况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的通知

  (二)各部门协调作战,采取多种措施联合办案
  为了办好议案,省政府要求计划、财政、人事、国土资源、建设、电力、工商、地税、物价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给予配合和支持。许多市、县在实施议案过程中,对属于公益性的文化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报建、审批、证照办理等环节给予了多项优惠政策。如翁源、乳源县政府专门发文,对实施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工程减免20项收费。云浮、梅州市对全市送戏下乡专用车实行免收运输管理费、检测费、牌证费及优惠办理过桥路费手续;紫金县对山区文化建设项目报批基本免费;郁南县政府对实施议案设施用地,一律无偿划拨,该县供电部门对文化广场演出活动用电一律免费。海丰县武装部还主动把处于闹市中心的5000多平方米土地让给海丰县建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
  各级政府克服重重困难,积极落实山区文化建设配套资金。一方面立足财政拨款,精打细算,压缩办公、接待等财政支出;另一方面广开筹资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发动企业、个人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资。五华县是特困县,议案建设项目多达34个,为全省最多,该县采取乡镇书记签订责任书,文化局领导和干部分组挂片、包干负责的办法抓好落实工作,提前半年完成了任务。怀集县下帅乡是个不足1万人的少数民族乡,为了办好议案,乡政府缓建干部宿舍楼,筹集70多万元建成了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中心。丰顺县充分利用侨乡优势,采取省、市财政拨一点,县、镇财政支持一点,侨胞捐一点,私营企业家赞助一点,外出干部、乡贤帮一点,建筑工程队借一点“六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
  (三)加强监管,严格把关,确保山区文化建设工程质量
  为加强监管力度,及时指导各地工作,5年来,省山区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了45期简报,随时通报办案进度,宣传典型经验,指出存在问题,鞭策后进。省文化厅对文化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严格把好“三关”:一是工程建设质量关。各地的文化设施建设都纳入了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管理。文化场馆的选址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和功能布局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二是验收关。省文化厅对山区文化建设工程实行专项管理。工程竣工后,在规划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派出验收组到现场验收。要求所有文化设施必须建立基建档案,办好房地产权证,有关资料证书由市、县两级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保存;乡镇(街道)文化设施的产权证由县(市)文化局保管,所有产权证均须复印一套交省文化厅存档。三是资金、器材使用关。省文化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各级文化建设项目的资金;项目竣工后,凭房地产权证领取省拨文化器材。省拨器材根据需要实用的原则统一招标采购,逐级发放,落实责任,编号登记,专人保管。另外,由审计、文化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多次对各竣工项目进行抽查,指导规范理财、资产建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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