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印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印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贯彻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昆银办发[2003]72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昆明分行,昆明市农村信用联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发(2003)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将《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意见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富民强国的重要战略措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扶持和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是分不开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我省金融部门积极认真学习,努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引导各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给予积极的支持,为更好地贯彻该意见,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投向
  各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非公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二、明确市场定位;坚持自身特色,面向市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要紧紧围绕“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为市民服务”这一宗旨,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重点为个体私营企业服务。昆明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占全行贷款的比重。农村信用社应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指导思想和市场定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把培育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加强市场调查,切实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信贷营销工作的重点,防止贷款过度向大企业、大客户集中而潜伏新酌信贷风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