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0月10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