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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考核认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通知

  4.“完成主要工程项目业绩”栏中,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印章。其中:“工作内容”应填写专业设计及设计阶段;“起何作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参加人;“完成情况及获何奖励”应填写“在建”或“已建成”及获何奖励。
  5.“正、副总工程师任职时间”栏目,应填写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工程设计资质级别。

                   基本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年 月 │     │
├───┼─────┼───┼───┼────┼────────┤     │
│籍贯 │     │民族 │   │身份证号│        │ 照片  │
├───┴─────┼───┴───┴────┴────────┤     │
│  在所符合   │院士□    设计大师□         │     │
│  项后打勾   │电气专业考试专家组成员□         │     │
│         │1983年及以前毕业□            │     │
│         │1983年以后毕业□     其他□     │     │
├───┬─────┼─────────────────────┴─────┤
│ 聘 │单位名称 │                           │
│ 用 ├─────┼───────────────────────────┤
│ 单 │通讯地址 │                           │
│ 位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
│ 专 │毕业院校 │                           │
│ 业 ├─────┴─────┬────────┬──────┬─────┤
│ 学 │ 毕[肄、结]业时间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历 ├───────────┼────────┼──────┼─────┤
│   │        年 月│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累计从事电气     │     │
│         │     │    工程设计年限     │     │
├─────────┴─────┼───────────────┴─────┤
│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
├───────────────┼─────────────────────┤
│正、副总工程师任职时间    │                     │
├─────────┬─────┴─────────────────────┤
│接受教育、培训及发│                           │
│表论文、著作情况 │                           │
├─────────┼───────────────────────────┤
│是否有过违反职业道│                           │
│德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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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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