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的通知[失效]

  (六)宣传教育咨询
  1、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开展非典防治知识的宣传,正确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预防与保健。
  2、各地通过广播、编印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栏、举办防治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学校、车站、机场、码头、影剧院、歌舞娱乐、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单位和场所的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
  3、农村地区要采取走村串户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村群众正确认识非典,破除封建迷信。耐心细致地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
  4、各级卫生部门设立并及时公布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及时为居民提供防治知识和信息咨询。
  5、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疫情动态,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
  (七)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的防控
  1、重点人群防控
  (1)做好学生非典防治工作。发生非典疫情后,各级各类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实施健康晨检制度,杜绝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和儿童进入。各高校、中专学校要实行巡视制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应立即进行留观。对从流行地区返回及来皖的学生,应当在家或安排专门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两周。
  (2)做好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非典防治工作。卫生、外事、教育、经贸、旅游等部门,共同做好在皖经商、旅游、留学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的防治知识咨询和医疗防疫保健服务。对诊断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要迅速向省卫生厅报告,及时用专车转到指定的外籍人士收治医院。
  (3)做好民工的非典防治工作。各类用工单位要做好非典防治工作,改善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不得集中遣散农民工,并保障其基本生活;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隔离并送医疗机构诊治。
  2、重点场所防控
  (1)车站、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做到交通工具、场所、用具和设备的定期消毒。
  (2)非典定点医院或可能接诊非典病人的医院应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加强消毒和医护人员防护工作,严防医院感染,同时,加大医院污水、污物消毒处理力度,严禁未经消毒灭菌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院污水排放。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