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的通知[失效]

  经济、计划、药监、工商、物价等物资供应保障部门:负责消、杀、灭及救治等防治药品、物资的生产、调运、储备和供应,平抑市场物价,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公安部门: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国家和省有关非典防治政策措施,宣传普及非典防治知识,发布新闻以及通报全省疫情情况,并向中央新闻单位提供有关防治工作信息。
  (二)防治工作机制
  非典防治工作坚持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最广泛动员群众,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非典的疫情监测、报告、医疗救治、控制处理和群防群治工作实施属地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同时,要求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服从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在疫情监测、报告及群防群控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非典防治工作,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活动的非典防治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由主办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要用法律要求、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来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实行群防群控。最广泛地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增强防病意识。
  (三)防治组织保障体系
  1、防治组织体系
  (1)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治工作领导组织,负责非典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发生疫情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判断疫情的严重程度,确定疫情波及的范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宣传咨询和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当好政府参谋;及时报告、定期通报防治工作情况、疫情信息。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疫情监测与预警,汇总、分析、评估疫情;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必要的医学观察措施;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3对疫点进行隔离控制和消毒;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和专业人员培训。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