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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的通知[失效]

  (三)完善调整设立的发热门诊,规范运作;确立的非典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各种救治设备、隔离设施要予以保留并不断完善;普通医院要设立相对隔离的预检接诊点,做好发热病人的监测及转诊医疗工作,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联合工作机制,做到及时报告疫情。
  (四)合理实施卫生检疫,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运客车的旅客,分别在起始站填写《健康申报卡》,并由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单位保管,并根据需要及时转交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旅客在起始站和到达站,要各测一次体温,体温达到或超过37.5℃的旅客,不得登乘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交通道口的检疫消毒,省交界处交通卫生检疫站要对进入本辖区的货运车辆和非营运客车上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组织填写、收取、保管并根据需要移交《健康申报卡》;同时,对上述交通工具内部进行消毒。
  (五)认真做好学校、公共场所及农民工各项预防控制工作。公共场所要做好室内外卫生和通风,经常性消毒。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要加强出入管理,严格学生大型活动的审批,做好校园、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及消毒通风。要落实农民工的防控措施,用工单位新招收农民工,应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备案,负责对农民工登记、体温检测和报告等疾病预防工作;没有接收单位的农民工,由其居住街道社区负责上述工作。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广泛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科学防病意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养成良好的科学生活方式。

                  二

  今冬明春,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以下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及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立即恢复运转,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控制和消除非典的危害。
  各有关部门非典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卫生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和治疗、防治技术指导,承担防治人员技术培训,督促检查防治工作的落实。
  交通、铁路、民航、航运、旅游等部门:负责对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及邮寄物品的疫情监测,做好对流动人口特别是从非典疫区打工、学习、出差、旅游、探亲访友等返回及来皖人员的健康随访、留验观察等工作。
  教育、农业、劳动保障、建设、文化、体育、共青团等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农村、在外务工人员、施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等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防治非典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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