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职业指导和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开展创业教育,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和自主创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利用社会就业服务体系或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便利条件。工商、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金融机构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对外经济贸易、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
八、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适应需求、灵活高效的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
(一)建立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建立并逐步完善在自治区、地级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作为本地区综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自治区采取措施扶持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启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提高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素质和技能。继续实施“教育兴农金色工程”,推动职业学校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开发、科技培训。继续开展“农民绿色证书”培训,按农业生产岗位规范要求对农民进行培训,培养青年骨干农民。
(三)农村职业学校要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全局确定发展目标,以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己任,加强与企业、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部门合作,合理设置、调整专业,改善专业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成为当地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技术辐射源头,成为当地中小学校劳动技术教育基地,以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
(四)巩固和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农村成人教育管理体制,保证必要的管理力量,采取措施防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资源流失和功能丧失。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按照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2]13号)要求确定。单独建制的学校,其建制规格和教职工编制由审批机关根据有关编制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与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合设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成人教育工作。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在职务评聘、专业技术考核、福利、评选先进等方面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师资和校长的培养、培训工作。落实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费渠道,努力增加对农村成人教育的投入。
(五)坚持农村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相互促进。实行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统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要与基础教育相互渗透,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互衔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要通过开展科技活动和技术培训等方式帮助中小学适度渗透科学技术,实行教学、科技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普遍提高农民总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