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族教育事业2003年至2007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3]40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2003年至2007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2003年至2007年发展规划
我区聚居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2001年末,全区总人口4788万,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8.3%,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约占全区总面积的一半。民族教育是我区整体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精神,为实施科教兴桂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突出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使教育与民族地区经济、科技更加紧密地结合,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现状
“九五”以来,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民族教育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1998年,全区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到2002年,全区50个老少边山穷县中已有9个县通过国家“两基”达标验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重逐步提高,2002年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为:小学36.3%,初中37.1%,普通高中36.1%,普通中专44.15%,普通高校36.2%。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有的已经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全区已初步形成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民族教育体系,为我区现代化建设前两步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和直接贡献,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民族团结、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受历史、社会、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民族教育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的困难和问题: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育改革进程缓慢;教育基础薄弱,普及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各类教育相对迟缓;教师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待遇需要进一步改善;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学生上学困难、辍学率偏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制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好民族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对于全面实现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发展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