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要通过“四制”、“四定”明确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职责,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施高中教师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任用制度,完善表彰、激励机制,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要逐步建立城市和优质学校骨干教师、中青年教师定期到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任教的制度,带动和促进农村和贫困地区高中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省政府将根据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重新核定高中教育编制,统筹解决高中学校教师编制问题。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高中教育现代化水平
(十三)加快高中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按照“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2005年前全省高中全部实现“校校通”,重点高中和示范高中建成“校园网”。继续贯彻“统筹规划、分工合作、鼓励竞争、资源共享”的方针,加快信息技术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引入招标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和组合,避免重复开发和资源浪费。
(十四)切实提高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水平。全省高中要在开好信息技术必修课程的同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与其他课程的整合,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合在其他学科教学之中。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应用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发和运用多媒体教学,推进师生互动、学生自主实践的教育方式,促进学校教育观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革新,提高现代化教育水平。
六、切实加强领导,保障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十五)高度重视高中教育的发展与建设,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发展机制。各地要把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统筹安排,保障高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根据本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要为高中教育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落实高中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努力把每一所高中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学校。
(十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以及政府适当贴息等方式,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要制定优惠政策,在学校改建、扩建、新建的立项审批、工程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并对有关税费依法实行减免。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收费政策,适时、适度调整收费标准,并逐步完善教育成本核算和合理分担机制,保证招生收费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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