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3]5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
(省教育厅 二00三年七月八日)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吉政发〔2001〕42号),推进科教省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现就加快我省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快高中教育发展
(一)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最高阶段,承担向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和为本地经济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双重任务。我省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高中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但是,基本“普九”和高等院校扩招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和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高中快速发展与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现,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成为制约各级教育发展的瓶颈。高中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不但是“普九”巩固提高的强劲动力,而且是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由之路;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程度,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实现高中教育的大改革、大建设、大发展。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我省高中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科教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和“调整、扩大、改革、发展”的方针,按照扩大优质高中、提升县镇高中、创办农村综合高中的思路,深化高中教育改革,加快高中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全省高中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0%以上,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比例适度,大中城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有较大发展;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0%以上,县(市)城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