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为牵头责任单位;2、粮食局负责粮油食品生产经营卫生和市场准入。
关于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方案
(市药监局 2003年8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我市药品市场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加强监管与繁荣发展、确保当前与立足长远、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药品监管体系,加大假冒伪劣药品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努力创建“药品质量最优、市场秩序最好”城市,全力打造“百姓用药最安全环境”,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和医疗器械。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今年阶段性的预期目标:打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器械市场整顿取得明显进展,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基本健全,中小医疗机构购用药品行为基本规范,街头收药行为基本绝迹。
三、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正本清源,大力整顿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入开展整顿药品市场秩序的“正源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窝点和网络。重点组织开展几项专项整治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正源行动在农村”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空白点,规范农村涉药单位的行为,保证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放心。
2、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城市中小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要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房质量管理规定,规范医疗机构购用药品的行为,严把进货质量关,防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
3、深入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监督实施《南京市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回收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和回收、销毁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4、稳步推进隐形眼镜和计生用具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逐步进行整顿规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5、进一步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广告内容,对于违法广告,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加大对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查力度,防止违法广告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确保人民群众放心使用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
6、开展打击街头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邮寄药品的检查,严防假劣药品通过回收渠道和邮政渠道流入社会。
(二)强化监管,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和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以监督实施GMP、GSP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为突破口,促进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我市药品生产企业提前完成GMP认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要求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所有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年内通过GSP认证,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同时还要加强对已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和自我提高,始终按照规范去生产经营产品,确保南京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居全国领先水平。
(三)规范引导,加快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立。在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诚信建设、倡导诚信服务。重点在组织发动零售药店创建示范药店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在药店,健康送万家”的诚信建设活动,以诚信促发展。通过创建诚信守法、管理规范的药品经营企业,树立诚信服务典型,带动整个药品行业的诚信建设,为老百姓创造良好的药品消费环境,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四)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广现代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方式。继续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支持连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现代药品及医疗器械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整合药品、医疗器械供货链,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通过连锁企业的发展和药品及医疗器械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支持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保证农村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力争用1-2年的时间引导建成2-3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辐射南京地区及周边城市的,各环节都切实按照GSP要求规范管理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物流配送中心,强化药品流通市场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普及群众用药知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性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在原监管网络的基础上,增聘部分社区管理人员为社区监管信息员,逐步形成药品打假治劣的天罗地网;健全和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及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密切与市民群众的联系,普及安全用药常识,提高市民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在药品行政执法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执法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与评判,确保药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