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认真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努力构建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公检法司要继续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提供司法保障,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继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浓厚舆论氛围。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整顿市场秩序积极的舆论氛围。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鼓励、引导各个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生产经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加快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予以揭示、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以立足、无处藏身。
六、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继续落实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各区县对本部门、本区县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负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健全整顿市场秩序办公室“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联络员制度、定期报告和例会制度及举报制度。各部门、各区县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确保整治信息迅速传递和畅通,各有关部门、各区县都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卫生、药监、农林、工商、商贸等部门加大对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
市整规办联络电话:3639039传真:3639087
联系人:汪少军胡劲松
关于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 2003年8月)
为落实国务院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卫生质量监管,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全市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3年全市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围绕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控制,积极引导食品消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规范食品市场,推动食品长效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建设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基地,使全市基本达到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生产、生肉品定点屠宰;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以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单位等为网络的“放心食品”产供销及消费一体化市场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既具有食品卫生质量监督、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报、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经营信用管理等综合管理职能,又有市场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较强市场引导和消费指导功能的食品质量监督保障体系。使集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市民“菜篮子”和“米袋子”安全性进一步提高,食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得到进一步净化,消费者的食品购买满意率明显提高,实现“放心食品、安全消费”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商贸局、市工商局、市农林局、市质检局、市粮食局、市市容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一名局长参加,具体任务落实在各局相关处室,并成立专门执法队伍,按照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分工和目标责任制要求相互协作,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定期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具体分工如下: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卫生许可、监督、监测工作(养殖业和种植业除外)。
商贸部门负责辖区内生猪及牛羊等牲畜屠宰管理,批发、零售环节中的蔬菜残留农药的检测管理,豆制品行业的管理,并对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乡集贸市场的食品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农林部门负责辖区内种植业和养殖业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投入品使用监管及其生肉品的检疫工作。
质检检疫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安全许可、食品出厂安全强制检验、质量抽查监督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许可及进口食品的卫生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