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老年群体中的各种思想问题。要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老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形势、民主与法制、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寓教于乐,把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活、做深、做细,使广大老年人以丰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重视和发挥老年党员的政治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建立社区老年人思想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老年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八、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以下简称《决定》),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龄工作的基本纲领。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进一步建立齐抓共管老龄工作的机制,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2003年底前,必须建立、理顺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各级政府要抓紧抓好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理顺工作关系,从实际需要出发核定编制,配齐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快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网络,重点加强县及其以下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加强对村(居)一级老年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健全成员单位议事协调和工作联络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密切联系老年人,一切为了老年人,一切向老年人负责,把老年人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老龄工作的最高标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拓展老龄工作服务领域,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特别要加强对老龄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工作者自身素质,培养一支热爱老龄事业、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能适应时代要求、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老龄工作队伍。
老龄事业是千秋大业!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调动全社会力量做好老龄工作,努力开创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