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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五、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坚持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基层,加强社区老龄工作,探索建立社区老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社区老年人的社会化管理。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
  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并向综合性、多功能、网络化发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健身、文化等多方面的服务。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年服务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能力。
  各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建立老年活动中心或活动站(室)。现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出版部门要组织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认真解决各级老年大学存在的各种困难。要拓宽渠道,逐步发展老年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老年教育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向社区辐射,逐步形成网络化,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就近参加学习。
  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老年服务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培育和发展老年消费市场。要积极研制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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