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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废金属管理办法》的决定(2003)[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19号)
《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3年8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蒋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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