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03年8月25日 深办[2003]36号)
《深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不断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化,更好地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与考核范围
按照条块和信访工作量情况,将区和市直部门、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分为A、B、C三类,分别对信访工作各项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评分,以合计总分作为综合指标,评价被考核单位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是:
A类(6个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
B类(信访工作量较大的18个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办、社保局、住宅局,市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控股公司、商贸控股公司。
C类(信访工作量一般的23个单位):市经济贸易局、卫生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建设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计生办、地税局、质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国资办、口岸办、侨办、台办、保税区管理局,市总工会、妇联、残联。
信访工作量小的单位不列入考核范围。
市信访办可以根据机构变化情况和信访工作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范围和分类。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信访领导工作(20分)
1.落实领导责任(4分,考核A、B、C类)
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按分工范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决定重大信访事项,部署信访工作。
2.做好领导接待群众工作(6分,考核A、B、C类)
领导班子成员能认真做好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取得实效。领导接访日时间、接访地点、接访方式等有关事项能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站向社会公告,日常能在办公、接访场所进行公布。领导接访日制度不断改进完善。
发生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时,领导能及时出面接待群众,协调处理,做好工作,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