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山西省
2003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50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旅游局《山西省2003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2003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安排意见
(省旅游局 二00三年九月)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是上半年旅游业遭受非典型肺炎打击之后的第一个黄金周。做好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对于展示我省安全、健康的旅游目的地新形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非典型肺炎过后更加旺盛的旅游需求,推进旅游业的全面恢复与振兴,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全省第四季度旅游工作,夺回因非典型肺炎造成的损失,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通知精神,结合全省旅游工作的实际,现就全省“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全力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要继续坚持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扩散的原则,切实做好旅游健康卫生保障工作,这不仅是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重要任务,也是对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严峻考验。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在行、游、住、食、购、娱六大工作环节上,严格做好防控非典型肺炎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做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
由于今年“五·一”未搞黄金周,城乡居民中被非典型肺炎压抑的旅游需求很可能在“十·一”黄金周期间集中释放。对此,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准备,及早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工作,今年全省假日旅游协调委员会由22个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全省假日旅游协调委员会主任由宋北杉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王洪岐副秘书长、省旅游局籍振芳局长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假日办),主任由省旅游局韩和平副局长担任,下设综合协调组等5个小组(假日办组成机构见附件2)。各市(地)要参照省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组成及设置,及时进行调整充实。9月27日前,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有关单位的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