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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一致,技术先进,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等农业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网络建设。以现有的法定检验机构和行业检测机构为依托,整合资源,避免重复,逐步建立以省级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的具备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控能力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省级机构要按照国内一流的目标,建立技术含量比较高,检测参数比较齐全的检测项目,重点开展系统检测;市级机构要根据当地的特点,建立特色明显的检测项目,重点开展常规检测;县级机构要建立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就地就近快速检测的项目,重点开展快速检测;超市和批发市场要根据市场准入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把关的检测手段和能力。
  (四)实施品牌推进战略,大力发展名牌农产品
  发展品牌农产品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采取措施,加大开发力度,培育和创建品牌农产品,引导市场资源向名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移,不断扩大名牌农产品的规模和效益,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设立专营区、专卖店以及各种形式的展览、展销,提高名优新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生产品牌农产品的农业企业 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把广大农民带入标准化生产的轨道。
  各级政府要把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产品,实行原产地域保护,作为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积极做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与服务,使我省有更多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实行统一的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的国家认可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施ISO9000、ISO14000、OHSAH18000体系认证,大力推行GAP(良好农业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加快“3C”认证产品中涉农产品的强制认证工作,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监管,对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要予以保护,对违反规定的认证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六)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农产品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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