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工作:
初步建立优质杂粮、干鲜果、草食畜和蔬菜等适合我省农业调产目标和区域优势产品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运作方式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以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态环境、灾害性天气预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农业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一批按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的集约化项目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水平;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的认定工作;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优质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抓住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要围绕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在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农业的特点,积极组织制定产地环境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形成农业标准体系,使其成为组织农产品生产,评价农产品质量,规范农产品市场,引导农产品消费,保障农产品进出口的重要技术依据。
要以无公害农产品、名优农产品为重点,配套完善亟需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农用生产资料、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等级、检验检测和现代设施农业等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根据加入WTO的新形势,研究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和优质农产品评价标准,农产品收购、储运、加工、包装标准,改变农产品的无标生产、无标上市和无标流通的状况。
各地对具有当地特色的名优农产品也要制定生产技术规范,促进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制定先进的企业标准,为发展名牌农产品奠定技术基础。
农业标准体系的建设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涉农部门分工实施。
鼓励我省涉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鼓励乡镇、自然村根据需要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规范。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推广实施体系
各级政府要围绕培育当地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坚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通过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用利益联结和标准推广双重纽带,把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机连接起来,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重实效的农业标准推广实施体系,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主力军的作用,采取“公司+标准+基地+农户”的模式,加快两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滚动发展,把示范区建成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广高新技术的“中间试验场”。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真正成为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出口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
(三)加快农业监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