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经济委员会、商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及其他部门承担的有关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市委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业工作委员会、商业贸易工作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承担的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能,财政局承担的对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职能,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职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研究拟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职能,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稽察特派员公署)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市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撤销市委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业工作委员会、商业贸易工作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
组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解决管理分散、职能交叉问题,加强和完善区域经济调控,将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展改革委),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将经济委员会承担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等职能,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主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能,物价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划入发展改革委。撤销经济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物价局。
组建商务局,为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商业委员会承担的负责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行业管理的职能,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管理对外经济贸易的职能,划入商务局。撤销商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将商业委员会管理的粮食局改由商务局管理。将挂在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口岸办公室牌子,改挂在商务局。
将肉菜放心工程协调小组调整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在工商局设置常设的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将卫生局承担的保健品初审职能划入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
将经济委员会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
将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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