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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93号 2003年5月2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群众行路安全,把自治区人民政府承诺的实事办好办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压事故,降死亡”为中心,全面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宁政发[2003]21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深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大力强化对驾驶员和车辆源头管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今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台车死亡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二)具体目标:
  1.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午下降20%(2002年灵武市交通事故统计在银川市内),固原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
  2.全区农用运输车入户率达到90%,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80%,摩托车入户率达到90%,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80%。
  3.自治区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率达到100%,市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率达到90%,县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率达到80%。
  4.国省道沿线70%的行政村、学校达到“交通安全村、学校”标准;城市85%的社区、学校达到“交通安全社区、学校”标准。
  5.全区主要干线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国、省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以上,八项严重违章发生率不超过10%。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宣传、坚决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通告》精神。
  1.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通告》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加强领导,协调各方,精心组织实施。
  公安、交通、城市客运、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到单位、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全面深入地宣传《通告》精神,重点要加强对驾驶员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使《通告》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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