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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防治非典指挥部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辽宁省防治非典指挥部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3]6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全国非典疫情总体比较平稳,防治工作已经进入了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新阶段。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我省时对非典防治工作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反复、以防为主、常备不懈、有备无患”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防治非典指挥部关于坚持政府对防治工作统一领导的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防治非典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非典防治工作,使防治工作由应急处理转为长效机制,由群防群控转为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格局,统一协调整合公共卫生和医疗资源,继续保持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防治非典指挥部的职责和组成
  指挥部的职责是:
  1.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指导各市开展防治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各市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对各地、各部门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非典的重大事项。
  指挥部总指挥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担任,副总指挥由副省长滕卫平担任。
  指挥部下设社区、农村、教育、防治、卫生检疫和交通、科技攻关、后勤保障、宣传、社会治安、外事10个工作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
  二、工作组和办公室的构成
  (一)防治组
  组 长:姜 潮
  副组长:梁东明
  成员单位:省卫生厅、沈阳军区联勤部、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
  (二)社区组
  组 长:薛 恒
  副组长:杨 军
  成员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计生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三)农村组
  组 长:万福民
  副组长:常 海
  成员单位: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计生委、团省委、省妇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计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总站、省乡企局。
  (四)教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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