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顿办
关于本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意见
(沪府办[2003]45号 2003年8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今年8月起,在本市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整治方针,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推进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建设,建立起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阶段性整治,使本市粮、水果、肉、蔬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或国际卫生质量标准,餐饮、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感普遍增强;用2-3年时间,建立起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使本市的食品卫生安全达到发达国家或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着力于种植养殖业的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的污染源。
以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和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标准,建立生产规范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
1、全面完成农业生产基地环境质量普查。今年完成普查面积193万亩,采集分析土样2838个,灌溉水样735个。
2、继续开展蔬菜农药和“瘦肉精”检测。今年抽检蔬菜农药样品4000份,抽检“瘦肉精”为主的激素类样品14200份。
3、推进档案农业建设。在继续完善养猪场档案管理、市境道口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蔬菜园艺场档案管理三个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今年新建奶牛场档案管理和瓜果生产基地档案管理两个系统。
4、继续推进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今年重点建设好5个蔬菜安全示范镇(场),农药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继续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今年计划认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50个,开始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二)严格许可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