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加大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开展对集贸市场销售的中药材、饮片及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以质量和安全为主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药品审批和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制剂行为,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按计划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实施GMP、GSP,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药房,继续推进农村用药安全监管和建设,初步建立本市医药行业诚信体系。通过整治和规范,使本市药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市场更为有序,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感放心、满意。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重点是深挖和打击制假售假的黑窝点。要发动街道居委、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地区要抓紧查访,务求不漏死角。继续打击邮售假药违法行为。要杜绝规模较大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发生,杜绝较大批量邮购药品案件的发生。
(二)坚决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重点是保健品市场及集贸市场无证经营中药饮片、处方药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这类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在本市超市、大卖场等零售场所和保健品市场中,要杜绝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
(三)继续加强对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务室用药的监管。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规范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使用药品行为,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进药渠道,杜绝向药贩购药现象,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药品标签和效期执行情况,打击擅自改动药品批号、效期等违法行为;确保药品批发公司、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房、村卫生室中无过期失效药品。
(四)在整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产品注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整顿未经注册的高风险、植入医疗器械产品市场,规范产品经营和使用,严格按注册产品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检查登记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的执行情况,有效防止批量的、未经处理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在本市出现。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提高抽样的针对性、检验的时效性。每季度公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抽验结果,追溯不合格药品的源头,并定期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分析,帮助企业降低不合格率。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