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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顿办关于本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

  食品放心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食品监督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质检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产品的检验检测,完善标准,实施加工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假食品广告;农业部门要以源头管理为重点,建立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完善检测、标准和认证手段,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商业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市整顿办将在工作中加强督促、协调和检查。
  (三)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增强企业自律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卫生规范,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从硬件设备设施投入、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素质提高上狠下功夫,增强企业的自律能力。按照“自查自纠、全面整顿、部门验收、优存劣汰”的原则和工作步骤,淘汰一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行业的自律。有关部门要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有一定影响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好的做法和经验,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五)组织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今年内组织两次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抓紧部署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力量加强督察,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关于本市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今年8月起,在本市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做到整治措施要断然、整治效果要模范,实现“构建本市药品市场的长效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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