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地图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图产品生产经营以及涉及有地图图形广告的制作发布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地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凡从事地图编制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测绘资格证书》且有地图编制的专业范围,工商管理部门才能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颁发营业执照;凡制作或发布涉及地图图形广告的,广告制作或发布单位在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之前,必须要求其将样图送测绘管理部门审核并取得相应批准件;在对地图市场和各种形式的会展进行监管时,注意查验地图产品和涉及地图图形的展示用品是否有测绘管理部门的审核批件,并特别注意中国版图是否正确绘制,杜绝政治性问题的发生。
  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的管理。新闻、出版和印刷等单位涉及地图出版行为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媒体(含网络媒体)一方面要加大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另一方面也要不断提高媒体自身的国家版图意识,在新闻报道中正确使用国家版图;出版单位(含网络出版单位)在出版地图出版物时要严格按照出版专业分工范围,履行专题报批程序;印刷、复制单位在印刷、复制地图出版物时,首先须查验委托单位是否有地图产品审核批件,未经审查批准的各种地图,一律不得承印。要加强对地图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对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无正规书号、版号及通过买卖书号、版号等不正当手段出版的地图出版物,对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存在问题的地图出版物,要依照出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和处罚。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市场上和生产厂家的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的地图产品;外经贸、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对引进和出口涉及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备案手续。对引进的地图产品,凡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送审;对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的地图产品,任何规格样式都必须送审。外经贸部门在审批地图产品的加工贸易业务时,要验证省测绘局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并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上作相应的注明。海关要对进出口地图产品实施重点查验,发现有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测绘管理部门处理,坚决制止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流入和流出国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