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关于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3]5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关于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03年5月21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库[2002]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级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决定》(鄂政发[2003]13号)精神,指导和规范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现行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传统的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存在的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监管;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财政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