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光外透”灯光建设。实施大型公建、商住楼“里光外透”工程,重点对小白楼地区和南京路、友谊路、十一经路、曲阜道范围内70余栋大中型公共建筑实施“里光外透”;对分布在市中心城区内的天津日报大厦等百余栋标志性建筑和重要地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实施“里光外透”。
(四)风貌建筑灯光建设。重点对五大道、花园路、解放北路等200栋风貌建筑和大悲院、玉皇阁、袁氏住宅等10栋重点保护性建筑进行灯光装饰。
(五)高层建筑灯光建设。对中心城区200座15层以上高层建筑进行以顶部为重点的整体灯光装饰。
(六)天塔观景平台灯光建设。以天塔为圆心,以中环线、友谊路、宾水道、水上公园西路为近视点,以海河沿线、解放路、黑牛城道、红旗南路为远视点,建设都市、风貌、学府、生态、居住、休闲6大夜景景观区,为大尺度的城市灯光演示奠定基础。
(七)居住区灯光环境建设。结合18片居住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补建、提升甬路照明灯光,建设一批绿地、小品等装饰灯光。
(八)灯光控制中心完善工程建设。在完成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再建设一批控制终端、图像终端,实现对中心城区主干道路上重点大型灯光景点统一启闭和对主要区域灯光运行状况的有效监控。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及开发区、保税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要根据今年全市夜景灯光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好本地区今年夜景灯光建设管理工作目标,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见到大效果,实现新变化。
构筑六大景观体系包括:
第一,构筑以海河为主体,水绕城转,城在水中的水系夜景灯光景观体系;第二,构筑以功能照明为目的,以景观化装饰为手段,以三环、十四射路灯为支撑的都市廊道夜景灯光景观体系;第三,构筑以天塔为平台,以6大景观区为主视点的立体夜景灯光景观体系;第四,构筑以金街为轴心,以“十大光团”、“十条特色街”和47条景观路为放射节点的商业旅游夜景灯光景观体系;第五,构筑以百余栋公建“里光外透”和200栋15层以上建筑构成的都市夜景灯光景观体系;第六,构筑以风貌特色建筑为载体,以展示天津历史文脉为主题的风貌特色建筑夜景灯光景观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设计实施方案阶段。到8月10日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方案设计工作。
(二)工程施工阶段。到9月底以前,完成全部灯光建设任务。
(三)工程验收阶段。10月底以前,组织专家组和监理部门对所有灯光建设竣工项目进行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