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2.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
     3.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4.封锁
     5.消毒
     6.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及管理
     7.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附件1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报告通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疫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疫情报告形式。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动物疫情报告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动物疫情。
  三、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品种、日龄、死亡数量、临床病变、实验室诊断初步结果、养禽户的生产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四、疫情报告程序。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省人民政府及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直至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附件2            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

  一、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组成
  (一)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行政官员、临床诊断技术人员、动物免疫人员、动物检疫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动物疫病检验化验人员;
  (二)消毒、扑杀处理辅助人员;
  (三)公安人员;
  (四)卫生防疫人员;
  (五)其他方面人员。
  二、任务
  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实施有关疫情处理工作。
  三、培训
  预备队组成后,应当对预备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一)动物疫病知识。包括: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检疫检验要点等。
  (二)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知识。包括:1.技术知识:病料采集及送检,免疫注射、消毒、疫情监测等;2.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分和管理;3.隔离、封锁、扑杀及无害化处理;4.动物防疫法律、法规;5.监督检查站的设立与工作开展;6.其他相关知识。
  (三)个人防护知识。
  (四)治安与环境保护。
  (五)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六)其他。

附件3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一、疫点
  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如为农村散养,应将其所在的自然屯划为疫点。
  二、疫区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5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