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基层体育工作重点。贯彻实施市人大颁布的《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若干规定》,做好基层体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基层体育要以切实改善市民体质状况和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特区内基层体育要以社区为重点,由街道办、居民小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宝安、龙岗两区基层体育以镇、村为重点。基层体育活动的资金由所属行政组织和社会融资解决。
把握基层体育工作的重点。建设好群众健身场所,方便群众参加体育活动;建立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成立居(村)民体育协会,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不定期举办社区体育竞赛。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居民体质状况作为基层体育工作的考察内容。
继续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巩固和完善体质测定网络,有计划地增加测定站的数量,壮大测定队伍,扩大工作覆盖面。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建立体质测定站,开展测定工作。卫生和体育部门要加强合作,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基础,开展社区体质测定工作。
三、做大做强优势项目,努力提升竞技体育实力
以2008年奥运会为目标,加快提升我市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力。制定新时期我市奥运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做好项目布局的调整,突出基础项目和重点项目,做大、做强优势项目并形成规模。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调整项目布局。对一些普及率低,后备苗子和教练人才缺乏,投入产出效益不明显和缺乏发展后劲的项目要坚决撤销,把政府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优势项目强势项目上,用在保持我市竞技体育处于全省前列地位和为国家奥运计划做贡献上。对一些容易普及,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市场潜力的项目如球类等,由单项运动协会或体育企业,以业余或职业运动俱乐部等形式承办,或与体育部门合办,把社会体育资源充分发掘、利用到奥运争光计划中来。
改革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优秀运动队和后备人才基地建设,重新整合体工队、体育运动学校资源,优化体制结构,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运作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我市优秀运动队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理论水平,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教育和就业安置等配套制度,保证我市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和教练员队伍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