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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预防控制登革热方案的通知

  清理蚊虫孳生地工作,要纳入4至11月份每月除四害统一行动的内容和部署,街道、居委会及各责任单位以及机团单位,要专业队伍和群众结合,全面清理一次室内外孳生地。清理情况每月要逐级综合上报。在有疫情背景下,孳生地处理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按责任区域全方位实施,力求广泛、到位、彻底。在疫情发生一周内,布雷图指数降到5以下,外环境孳生地标准间指数控制不超过1。疫点所在的街道居委会除在面上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室内外孳生地外,还必须组织不少于20人的队伍专司蚊虫孳生地的清理与检查,上门协助清理,反复进行检查,一户一户落实。疫点周边公园、工地也必须组织相应的清理队伍,对蚊虫孳生地进行地毯式清理。清理孳生地的队伍经培训后持续展开工作,直至疫情基本控制时止。在疫情发生后至疫情基本控制前,疫点街孳生地清理情况和孳生地控制指标监测实行每周一报制度。
  三、消杀控制成蚊
  在控制孳生地的基础上,要根据成蚊密度和防治需要,定期开展消杀成蚊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既要消杀白纹伊蚊,同时兼杀库纹。在有登革热疫情时,消杀工作要加强杀灭白纹伊蚊的针对性。
  消杀成蚊的行动,要组织发动社会各层面一起参与,做到专群结合,日常分散消杀与组织统一行动消杀结合起来。其责任分工如下:
  (一)居民住户: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售药服务点,便民售药,指导居民用药杀蚊。每月统一行动周期间,要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灭蚊统一行动;在有疫情发生时,要紧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超常措施,入户指导帮助消杀,街道、居委会的便民售药要服务上门。
  (二)机关团体,包括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本单位消杀成蚊的工作,日常消杀每月不少于2次;在有疫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落实专业队伍全方位消杀,每周2次,持续进行,直到疫情完全控制。
  (三)建筑工地(闲置工地):在建工地要把除害防病纳入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文明施工内容,日常灭蚊落实专业队伍承包,定期实施消杀;有疫情发生时,工地要成立灭蚊预防登革热领导小组,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督促专业队追加工地消杀。闲置工地灭蚊消杀,由建委牵头,会同城管部门组织实施,爱卫部门配合,街道消杀站负责消杀。城区闲置工地全部要造册,落实除四害消杀要登记,每月固定消杀不少于一次,在疫情背景下每月至少两次。
  (四)公共外环境:各街道消毒站负责对辖区内公共外环境成蚊消杀任务,坚持定期消杀。市区下发的药物只能用于公共场所消杀,禁止用于有偿承包服务。各街道消毒站要把落实公共外环境的消杀作为从业的主要职责,以主要的人力、物力投入。在疫情发生时,要集中力量对疫点区域进行密集性消杀,有效降低成蚊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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