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
(十一)强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围绕当前全市中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及时听取“一府两院”关于重大事项的报告,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十二)强化政府层级监督。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制度,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改革行政复议方式,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督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预防和查处高智能、高科技职务犯罪的能力。加强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法律监督。
(十四)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十五)按照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工作。加强五张防范网络建设,构建全民治安防控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寸口强市场整顿工作,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打假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传销活动。
(十七)认真贯彻全省信用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制订社会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社会信用征信行为。借鉴发达国家征信行业的成功经验,引导和促进成立征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交流,制定行业执业技术标准和执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会计行业诚信建设,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度。
八、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十八)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律师协会、会证员协会的行业自律性管理。严格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员执业规范和业务流程、标准。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依法惩戒违法执业行为,清理非法法律服务机构,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开展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诚信制度的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拓展,更好地为政府依法决策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