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时准确向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等情况,同时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4、指定有关机构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转。
5、组织开展非典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
6、组织评估病人临床治疗和预防控制疫情措施的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7、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及时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病人,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8、组织指导疫区和疫点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和人群预防工作。
9、组织开展非典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提供疾病防治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10、按管理能级加强公共场所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11、收集、整理疫情信息,做好疫情预测、分析和疫情报告,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依法公布疫情。
12、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3、定期对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
14、积极为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5、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6、加强本系统、本部门来杭和返杭人员的管理,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17、完成市非典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市教育局
1、负责对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内人群的疾病预防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非典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
3、实施学生晨检等监测制度,及时向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可疑病人。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毒和空气流通,落实各项疾病防治措施。
5、对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有发热、咳嗽等体症异常者,应立即向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严格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6、指导、督促下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7、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来杭和返杭人员的管理,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8、完成市非典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市文化局
1、在卫生部门的协助下,加强对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及时报告疫情。
2、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积极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3、加强对网吧、影剧院、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通风换气、公用品消毒等措施。
4、指导、督促下级文化行政部门落实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5、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来杭和返杭人员的管理,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6、完成市非典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市广电局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新闻报道的主旋律。
2、用事实说话,正面引导,消除疑惑,安定民心,积极组织开展以非典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3、通过舆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4、严格新闻纪律,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疫情报道。
5、指导、督促下属单位落实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
6、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来杭和返杭人员的管理,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7、完成市非典办下达的各项任务。
五、杭报集团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新闻报道的主旋律。
2、用事实说话,正面引导,消除疑惑,安定民心,积极组织开展以非典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3、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4、切实加强对报刊的管理,严格新闻纪律,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疫情报道。
5、指导、督促下级部门落实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
6、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来杭和返杭人员的管理,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7、完成市非典办下达的各项任务。
六、市交通局
1、依据《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疑似病人,确定疑似病人的隔离留验场所和措施,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加强卫生检疫。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报告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并送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留验站隔离留验。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
3、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洗保洁和必要的预防性消毒,运行车辆保持足够的通风换气。
4、在疫情发生时做好车辆的定期消毒和经常性消毒工作。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非典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
6、配合辖区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留验人员的转送和留验站的管理。
7、指导、督促下级交通部门落实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8、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来杭和返杭人员的管理,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
9、完成市非典办下达的各项任务。
七、市城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