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府投资和市政配套项目向南部地区倾斜。认真研究绿化隔离带、卫星城、郊区小城镇建设扶持政策,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条件。
(六)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首都投资环境,以改革促投资。
1.尽快组建全市基础设施筹融资平台。拓宽基础设施建设筹融资渠道,增强政府投资的融资能力。
2.打破基础设施行业垄断。按照“管网分开”、“建管分开”的原则,对现有基础设施行业公司实行分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3.以轨道交通为重点,加强对城市可经营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努力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采取政府资本金、土地开发权、特许经营权、投资回报补偿等多种激励方式,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新型运作模式。二是理顺地铁建设管理体制,确保2008年前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4.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切实减少、合并审批环节,使简化程序落到实处。
5.继续深化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扩大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等试点范围。充分利用社会专业管理力量,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七)调整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结构,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1.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压缩一般项目投资需求,加强资金调度,集中力量确保重大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2.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办法,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技改、商业物流、配送中心、旅游服务等项目的扶植力度。
3.安排专项资金,提高农产品质量,扩大种、养殖基地,促进农产品销售。
4.加大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征收管理力度,确保完成年初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八)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
1.以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积极准备一批带动性强的骨干项目,公开向社会推介。
2.鼓励通过外资并购和国有股权转让等方式吸引国外大型跨国公司落户北京。进一步做好在京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增强国外投资者的信心,鼓励其在京继续扩大投资。
3.放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抓紧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九)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保持投资发展后劲。
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原则,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运作,根据前期工作深度的不同,分别建立重大项目库、重大前期项目库和储备项目库,向社会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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