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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和做好全年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6.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房屋销售欺诈行为,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手册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动态管理;加快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房地产项目转让行为,防止项目炒作。
  (三)采取优惠政策,加快项目新开工进度,以加快发展促投资。
  1.加快新开工项目审批进度。从区县申报的项目中筛选整理出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纳入“快捷审批通道”,快速审批,限期开工,力争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工作量。
  2.对今年年底前新开工的项目,将开工前预缴地价款比例从15%降低到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从全额缴纳改为先缴纳50%。
  3.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办好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京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京台经济合作洽谈会、世界旅游组织大会年会等大型经贸活动,推出部分本市鼓励建设的大型投资项目。
  4.完善政府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宣传本市鼓励项目开工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吸引社会力量投资。
  (四)大力促进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投资,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
  1.加强协调服务,集中力量推进集成电路、薄膜晶体管(TFT)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选择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的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抓紧组织实施,加快本市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进程。
  2.积极支持民间和外商投资者直接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对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并通过投资入股、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加大政府对高新技术项目的投入。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向国家申请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市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加快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吸引扩大社会资本进入。以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暴露出的医疗卫生行业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积极扩大社会资本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投资力度;以沙河、良乡高教园区作为本市民营企业投资高等教育领域的试验区,加快园区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招生收费体制、独立学院设置等工作,鼓励民营企业投资。
  (五)调整投资布局,加大对经济的投资力度,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
  1.抓紧编制经济发展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加强对本市中长期房屋建设规模和结构的指导,适时调控各类房屋建设总量和布局分布,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格局。
  2.制定区域投资鼓励政策。引导房地产投资企业将投资投向南部地区,重点抓好西红门、北潞园、青塔二期和丰益花园等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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