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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过体制创新和软件产业资源整合,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合乎软件产业发展规律的企业成长机制。以市场为基础,推行使用正版软件,规范软件行业竞争秩序,打破部门与行业垄断,鼓励各行业自有的软件开发部门转变经营机制,走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的发展道路。以应用为主导,通过标准化的行业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设计和软件产品开发,引导相关软件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等多种方式,形成一批专业化软件产品,加快形成10个左右具有行业特色、产业优势和规模效应的骨干软件企业。以软件增值服务为补充,加快完善软件产业体系,支持发展以ASP和ICP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努力培育专业化的大型软件服务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软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产、学、研、用结合,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与技术,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软件产业结构。鼓励与国际大公司合作,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发展之路,尽快提高软件企业,特别是骨干软件企业的研发能力。力争在通信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领域取得突破,积极推行平台支撑型和嵌入式商业化软件系统,重视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通过规范的开发过程管理、项目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形成10个左右国内外知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品牌。
  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要以软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传统产业改造、网上信息服务为重点,突出以下10个方面的产业化:
  1.安全软件;
  2.基于Linux的网络计算机的应用软件系统;
  3.数字化信息产品(包括智能化仪器仪表)的嵌入式软件;
  4.企业信息化(包括制造设备的数控化改造)软件;
  5.通信软件(包括移动通信软件);
  6.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平台及应用软件;
  7.教育及家庭多媒体软件;
  8.大型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和咨询;
  9.网上信息服务业;
  10.软件出口及软件产品国际化。
  三、发展措施
  (一)以信息化带动软件产业发展
  目前,我市软件产业是通过系统集成开发应用软件和服务销售为主。在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各行业多领域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增加信息化投入,积极培育和规范我市的软件应用市场。由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通过立项、政府采购、资金投入等手段引导本地软件企业参与信息化工程建设,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软件产品和服务,鼓励国内外软件企业与本地软件企业合作共同参与信息化工程建设。我市软件行业应当充分利用服务本地化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特别要在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方面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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